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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土壤
指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合体。
农用地
指 GB/T 21010中的 01耕地(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02园地(0201果园、0202茶园)和 04草地(0401天然牧草地、0403人工牧草地)。
3.3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指因土壤污染导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受到不利影响。
3.4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指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
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可能存
在风险,应当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原则上应当采取安全利用措施。
3.5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指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高,原则上应当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4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4.1基本项目
4.1.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基本项目为必测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4.2.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项目为选测项目,包括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 [a]芘,风险
筛选值见表 2。
4.2.2其他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土壤污染特点和环境管理需求进行选择。
表2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项目)
5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5.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风险管制值
6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的使用
6.1当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表 1和表 2规定的风险筛选值时,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
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高于表 1和表 2规定的风险筛选值时,可能存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应加强土
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
6.2当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的含量高于表 1规定的风险筛选值、等于或者低于表 3规定的风
险管制值时,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土壤污染风险,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
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6.3当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的含量高于表 3规定的风险管制值时,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
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6.4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应以本标准为基础,结合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依据相关技术规定
进行划定。
7监测要求
7.1监测点位和样品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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